官方教材为注会命题之依据,备考之根本。鉴于注会考试“逢新必考”,新教材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是考生必备学习利器。 下文为财科梳理的25考季教材变化情况,通过对比新旧两版教材,清晰呈现新增和改动的知识点,帮助考生加深对教材的理解,抓住备考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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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
1、页码 :663 页 ,共计增加 31 页
2、章:共 14 章 ,章名没变
3、具体变化:
章 |
具体变化 |
第1章 |
1、调整 2024 年的教材错误——价外税和价内税的含义与解释 2、删除 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部分内容 |
第 2 章 |
1、新增 (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 ,航空运输企业和航 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一般 纳税人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电子发 票(铁路电子客票)。一般纳税人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 ,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并按现 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 … (2)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具体为: 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 ,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 具发票(以下简称“反向开票” )… … (3)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政策——具体为:①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 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下同) ,并一次性退 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②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 业(含个体工商户 ,下同) ,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 … (4)“北上广深”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相关规定——具体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取 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 ,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 ,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 值税政策 ,即对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免征增值税。 (5)数电发票开具及使用规定——具体为: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 ,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数电发票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 ,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 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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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 2、调整 (1)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处理——具体为: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主管税务 机关经审核符合规定的 ,应按规定办理退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 ,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 ,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 ,不得用于进 项税额抵扣 … … (2)参照关税法将“关税完税价格”改为“关税计税价格” 3、删除 (1)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 (2)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3)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规定 (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和出口退税的限定 (5)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6)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即征即退政策 (7)原城镇公共供水用水的水费收入的增值税处理规定 (8)大量删除增值税发票的征收管理规定 |
第 3 章 |
调整 参照关税法将“关税完税价格”改为“关税计税价格” |
第 4 章 |
1、新增 (1)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管理——具体为:适用规定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①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 ,详见《财政部税 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 年第 44 号,以下简称《公告》)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 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②2023 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 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5%...... (2)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额抵免优惠——具体为:企业在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 50%的部 分 ,可按照 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 ,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 ,但结转年限最长 不得超过五年 … … (3)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的清单管理——具体为: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 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28 纳米(含)、线宽小于 65 纳米(含)、线宽小于 130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清单; 《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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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 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 号)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 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65 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 0.25 微米(含)的特色工艺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5 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 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 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 英寸及以上硅片) 生产企业 ,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本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 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 … … 2、删除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
第 5 章 |
1、新增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有关征管规定——具体为:上市(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 时 ,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且尚未转让的 ,上市(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 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 ,上市(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 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具体为: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 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其中全国联网单场竞猜游戏分别按照足球游戏、篮球游戏、冠军游戏和冠亚军游戏设期 ,以每张 彩票涉及比赛场次中最晚的比赛编号日期为判定标准 ,相同的为同一期;海南视频电子即开游戏以同一场游戏奖金为 一次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 … (3)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具体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 所得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 ,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 ,减 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20%...... 2、调整 更新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规定——具体为:纳税人在 2023 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 形之一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 … 3、删除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 |
第 6 章 |
1、新增 补充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的优惠政策——具体为: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 ,以 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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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 险当月起 ,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 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 ,最高可上浮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调整 (1)统一将本章的“增值税、消费税”修改为“两税”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限额依次扣减优惠,同时补充具体优惠内容——具体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 ,在 3 年(36 个月 ,下同)内 按每户每年 20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 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 标准。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 ,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 ,以上 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 1 年的 ,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 减免税限额 =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 … 3、删除 “六税两费”在 50%税额幅度内减征的过时优惠政策 |
第 7 章 |
1、新增 (1)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和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优惠政策——具体为: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以从事永久 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公益性活动为目的 ,通过接受境外捐赠、归还、追索和购买等方式进口的藏品 ,以及外交部、国 家文物局进口的藏品 ,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 物局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与其收藏范围相符的藏品 ,方能申 请享受免税政策。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应在进口藏品前 ,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提交进口藏品申请, 申请材料 包括藏品基本情况、进口目的、与收藏范围是否相符等内容。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应建立健全审核机制 ,按职 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审核工作规程 ,对进口藏品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 ,每 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 8000 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商品,进口关税和进口 环节税照章征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 ,适时动态调整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 不予免税清单。 (2)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具体为:对自 2023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跨境 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 ,因滞销、退货原因, 自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 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 ,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 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 … 2、调整 根据《关税法》大幅度调整关税的内容 |
第 8 章 |
调整 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水资源税进行重新编写 |
第 9 章 |
1、新增 (1)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具体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 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 ,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 地使用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 ,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 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 … (3)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业建设 (4)医疗机构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 ,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2、调整 省、 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具体为:新增一条“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用地” |
第 10 章 |
1、新增 (1)140 ㎡家庭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具体为: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 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140 平方米以 上的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面积为 140 平方米及以下 的 ,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140 平方米以上的 ,减按 2%的税率征收契税。 (2)哈尔滨亚冬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具体为:为支持筹办哈尔滨 2025 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对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具体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 ,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 的 ,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 … (4)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降 0.5 个百分点的政策 2、调整 文化单位转制企业房产税优惠政策——具体为 :为进一步支持转制文化企业发展 ,对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 单位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转制为企业的, 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3、删除 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的具体表述 |
第 11 章 |
1、新增 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具体为: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 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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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印花税税收优惠划分为基本规定、具体情形、特殊优惠三个维度 (2)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按照新政策重新编写 3、删除 重复的税种名称解释、作用和过渡性的解释内容 |
第 12 章 |
1、调整 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安排)的情况——具体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取得了 很大进展。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 111 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 109 个协定已生效,和香港、 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 ,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2、删除 (1)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格式、特殊要求等细致规定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缴纳或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规定 (3)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
第 13 章 |
1、新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24〕4 号, 大幅调整和新增法律责任——具体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2)大幅调整和新增发票相关内容 2、调整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外部信息细微表述 |
第 14 章 |
1、新增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具体为: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对复议范围中的征税行为不服的;(2) 对当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3)认为税务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税务机关不予公开 的。 2、调整 (1)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具体为: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是案情简单、违法事实确凿、违法后 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较低数额罚款或警告 ,较低数额罚款仅适用于对公民处 以 200 元以下(含 200 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罚款的违法案件 … … (2)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情形——具体为:税务机关对当事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 款的情形 :①依法给予 100 元以下罚款的;②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③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 ,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 ,经当事人 提出当场收缴罚款要求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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