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中,有很多需要重点掌握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中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就是其中之一。这个知识点主要针对的是未在我国但来源于我国的所得的税额计算,考生们学习该知识点不仅仅是为了应对考试,还是为了未来的实务工作,以下为知识点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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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 识 点】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主要针对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所得的税额计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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