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备考正在进行中,历年注会考试彰显“重者恒重”规律,财科精心汇总各章节核心考点,助力高效备考!本文聚焦第三章《消费税法》中的关键章节——第四节“征收管理”,特别是纳税环节这一重要内容,不容错过,快来一同深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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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税法部分因其细碎且易混淆的考点而著称。考生备考时需巧妙平衡难点与重点,明确难点非必然重点,应秉持“重点聚焦考题、难点通过例题、习题巩固理解”的学习策略。财科学校面授封闭集训,开学早 ,课时多,提供吃住学,教室自习室,课后1对1 答疑解惑,全程专家名师特色封闭面授教学,高通过率。财科名师已精心汇编脱产班面授讲义,凝练知识点,助力考生高效记忆与复习。更多章节精髓, 点击这里2024年注会税法备考划重点汇总>>
【所属章节】
第三章:消费税法
第四节:征收管理
【知 识 点】
纳税环节
1.生产(含视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超豪华小汽车;金、银、钻、铂金)。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5.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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