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章聚焦为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在考试中土地增值税易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混合命制计算问答题,考生在备考时找寻对应题型的习题进行练习, 通过多做题加深理解和应用。以下为土地增值税相关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的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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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
【知 识 点】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步骤和公式
第一步,计算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总额。
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第三步,用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总额减除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不含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比例(增值率),以确定适用税率的档次和对应的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步,套用公式计算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二)土地增值税计算中的配比规则
提示:
关于土地增值税计算的命题,要注意“步骤”,更要注意“配比”。在纷繁的成本费用项目条件中,只有已售(含视同销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无偿移交政府等)房地产的地价成本和建造成本可扣除;未开发以及已开发未售的地价成本和建造成本不可扣除。
配比型计算方法归纳:
(三)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具体计算步骤:
第一步,确定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额。
第二步,计算评估价格。公式为: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第三步,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
第五步,计算增值率。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
第六步,套用公式计算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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