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每翻过税法科目第七章的新篇章,都意味着您距离注册会计师的备考目标又近了一步。本章的精髓——关税税率的运用,是掌握税法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此,鼓励各位考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每日学习并打卡,持之以恒,方能稳健迈向成功的彼岸!
✅ 25年面授集训课程上新,购25送24,早备考早取证 ✅ 新人福利领取,登录即送专属学习资料!
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税法》教材涵盖18个实体税种,但考试分数不平均分配,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强调重点突出。考生备考时应聚焦关键知识点进行重点复习,财科依据脱产面授集训资深教师基础精讲内容整理考点,助力考生精准复习,事半功倍。 点击领取税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所属章节】
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第二节:进出口税则
【知 识 点】
关税税率的运用
一、一般规定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二、特殊进出口方式的货物或违规货物的税率规定
具体情况 |
适用税率 |
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 |
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 |
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
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
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 |
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
因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 |
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 |
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
三、保税、减免税等货物的补税规定
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2)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3)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4)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5)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四、补征或者退还进出口货物关税税款,应当按照前述规定确定适用的税率。
上文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知识点源自资深教师面授集训精讲讲义,紧扣2024年教材与大纲整理。建议考生深入理解,归纳要点,对比记忆,确保全面掌握。2024年主讲的注会封闭集训考前逆袭提分冲刺班课程正在更新!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扫码加微领取更多干货资料>>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8月23日-25日,备考的时间总是转瞬即逝,请各位考生珍惜时间积极备考! 预祝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财科学校名师面授集训考前冲刺提分课程正在上新中!点击查看名师提分课程>>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