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第六章“注册资本”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内容,其中要关注几个关键词,如认缴、5年内、已到期、已发行股份等。考生可以以题促学,逐渐提升对关键题眼的把握, 以深化理解并巩固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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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股东出资制度
注册资本
1.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加速到期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解释:股东应将出资缴纳至公司,而不是直接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的适用条件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已发行股份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释:这里的“已发行股份”即发起人和认股人认购的全部股份,发起人和认股人所缴股款中计入公司会计科目“股本”的总额即为公司的股本总额。这意味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应为实缴资本。
查形式:
1、通常以主观题形式考核,可能涉及客观题
2、主观题中,票据抗辩为历年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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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科重要考点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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