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一批)(考生回忆版)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并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是( )。
A. 3个月
B. 12个月
C. 6个月
D. 9个月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强制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2.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A.中共中央办公厅
B.司法部
C.国家监察委: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3.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负责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的是( )。
A.证监会
B.银保监会
C.财政部
D.国家外汇管理局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核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
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依据是( ) 。
A.公司法
B.个人独资企业法
C.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D.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神
[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
5.甲乙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后,丙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丁拟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丙丁入伙后,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丙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丁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D.丁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甲乙丙共同 出资设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的出资分别为50万元、25万元、25万元,均已实缴。甲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偿还后,仍有余债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10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应承担无限责任, 乙丙以25万元范围承担补充责任
B.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D.甲乙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乙丙的出资均已实缴,且合伙企业财产已经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因此乙丙无需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而甲仍应承担无限责任。
7.甲乙丙拟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2020年5月10日,三人口头约定合伙协议内容,并明确合伙企业在各合伙人出资后成立,5月20日,三人按照前述约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5月30日,三人按照约定缴纳出资额,6月5日,登记机关签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下列各项中,该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生效的日期为( )。
A.5月10日
B.5月20日
C.5月30日
D.6月5日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采取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因此5月20日签订书面协议时,合伙协议生效。
8.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横向垄断协议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接受经营者提出的承诺而中止调查的是( )。
A.涉嫌固定交易价格
B.涉嫌限制交易数量
C.涉嫌分割销售市场
D.涉嫌联合抵制交易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行政执法。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接受中止调查的申请: - -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违法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再接受经营者提出的中止调查申请;二是涉嫌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三类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得接受中止调查申请。
9.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后,公司分配利润的最长期限是()。
A.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3个月
B.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6个月
C.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12个月.
D.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18个月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权利。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 -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年内完成利润分配。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10.根据民事法循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代理制度的是( )。
A.缔结买卖合同
B.整理学术资料
C.结婚
D.订立遗嘱.
[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当事入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立遗嘱、结婚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选项B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不能代理。
11.甲欲出售其闲置电视机一台,先后与乙、丙订立了买卖合同。最终出售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与乙的合同有效
B.甲与乙的合同可撤销
C.甲与丙的合同无效
D.甲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原则上各个买卖合同均有效。
1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 。
A.票据金额
B.票据到期日
C.承兑时记载的条件
D.背书时记载的条件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记载事项。选项A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选项B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到期日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C属于记载使票据行为无效的事项。选项D属于记载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 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主从物关系的有( )。
A.房间及其钥匙
B.母牛及其幼崽
C.树木及其果实
D.汽车及其备胎
[答案] AD
[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主物和从物在物理实体.上都独立存在,从物不是主物的组成部分。选项BC,如果幼崽还没有出生或者果实还长在树上,都只是一个物:如果幼崽出生或者果实摘下,这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 实中的事件的有( )。
A.人的死亡
B.侵权行为
C.自然灾害.
D.时间的经过
[答案] ACD
[解析]本题考核事件。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与事件。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行为是指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选项B属于行为。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持票人丧失票据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有( )。
A.转账支票
B.现金支栗
C.银行本票.
D.银行承兑汇票
[答案] ACD
[解析]本题考核公示催告。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这些票据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4.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对外贸易法》适用范围的有( ) .
A.技术进出口
B.货物进出口
C.国际服务贸易
D.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核《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独立董应当就上市公司的重大人事任免、高管薪酬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向k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下列属于该独立意见正确表达方式的有( )。
A.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B.同意
C.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D.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核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义务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的有( ) 。
A.监事
B.董事
C.职工代表
D.控股股东
[答案] B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清算。清算义务人,是指有义务组织公司清算的人,包括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1.A公司向B公司购买- -批医疗物资,合同金额为600万元。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但因工作人员疏忽,将汇票金额记载为900万元。甲银行与A公司签署承兑协议后,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后该承兑协议因重大误解而被人民法院撤销。B公司收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偿还房屋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装修费用,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汇票交给D公司。D公司随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支付咨询费,并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E公司随即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支付在线办公系统开发费用。F公司于汇票到期白向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其与A公司之间的承兑协议已被撤销为由拒付。F公司遂向前手行使追索权。A公司辩称,900 万元票面金额系错误记载,其仅应在600万元合同金额范围内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辩称,其已在汇票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E公司仍擅自转让,故D公司无需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1)甲银行拒绝向F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公司关于其仅应在600万元合同金额范围内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D公司关于其无需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C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对票据行为效力的影响。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如果银行已经作为承兑人签章,即使承兑协议无效或者被撤销,该银行的承兑行为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响,持票人有权请求该银行承担票据责任。
(2)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对票据行为效力的影响。A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基于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票据行为的内容如果与基础关系不-致,票据关系的内容只能依据票据行为来确定。因此出票人A公司的票据责任应当根据票面上的记载(900万元)来确定,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中的600万元来确定。
(3)本题考核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因此对于F公司无需承担票据责任。
(4)本题考核票据债务人。C公司不应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由于C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是票据义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2. 2020年3月5日,债权人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了针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与B公司协商和解不成,遂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公司目前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其实资产远超负债,一个月后即可偿付B公司债务,因此,人民法院不应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定受理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A公司后发现以下情况:
(1)管理人发现,A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擅自向C公司清偿到期债务50万元。在该笔债务设定之时,A公司以其厂房为其中30万元债务设立了抵押担保,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目前,该厂房的市场价值为200万元。
(2) A公司于2019年9月15日向D公司提前清偿了一 笔债务,该债务原本于2020年3月10日到期。有债权人提出,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A公司对该笔债务的清偿行为。计网校
(3) A公司于2020年2月向E公司订购了一.批货物,并支付了部分货款。2E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向A公司发货。3月25日货物到达A公司后,E公司得知人民法院已受理A公司破产案件,于是向管理人要求取回货物。
(4) A公司的仓库中储存一~批F公司寄存的高档水果,且己有部分出现变质,管理人遂将其变卖。F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水果变卖价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 A公司对C公司债务的清偿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A公司对D公司债务的清偿行为?并说明理由。
(4)管理人是否应当准许E公司取回货物?并说明理由。
(5) F公司是否有权取得水果变卖价款?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程序。A公司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抗辩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其异议不能成立。
(2)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A公司的清偿行为中30万元有效、20 万元无效。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C公司的50万元债务中有30万元由债务人财产提供抵押,因此这部分清偿有效:剩余20万元没有财产担保,这部分清偿无效。
(3)本题考核破产撤销权。管理人无权请求撤销对D公司的清偿。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公司的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到期,因此清偿有效,不能撤销。
(4)本题考核出卖人取回权。管理人不应当准许E公司取回货物。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题目中,货物已经到达了债务人,出卖人不能行使取回权。
(5)本题考核取回权。F公司有权取得水果变卖价款。根据规定,对债务人占有的权属不清的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财产或者不及时变现价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变价并提存变价款,有关权利人可以就该变价款行使取回权。
3.2015年5月20日,甲公司以自有的一辆机动车作为抵押向乙公司借款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次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7月5日,甲公司将该机动车送到丙厂修理,丙厂修理后多次要求甲公司支付修理费用,未果。同年8月17日,丙厂通知甲公司,机动车已变卖,修理费已从所得价款中受偿。甲公司认为,丙厂在未与自己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变卖机动车,于法无据。
2015年5月30日,甲公司与赵某签订租赁合同,将房屋A出租给赵某,租期5年,双方未对房屋维修.宜进行约定。同年7月至8月,因屋顶漏雨,赵某多次通知甲公司维修,甲公司均未回应,同年9月,赵某要求甲公司偿还其为维修屋顶支出的1万元维修费。甲公司拒绝。
2015年6月5日,甲公司以房屋A为抵押向丁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为2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同年6月20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5年6月10日,甲公司以房屋A为抵押向戊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期为2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同年6月15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7年7月,因甲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借款,丁银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就房屋A实现抵押权并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房屋拍卖得款650万元,戊银行获悉该情况后,主张就拍卖价款优先于丁银行受偿。
钱某拍得房屋A后,要求承租人赵某交还房屋。赵某以租期未到为由拒绝。
2017年10月5日,钱某以690万元市价将房屋A转让给孙某。孙某无偿委托李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工作人员误将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虽发现登记错误,仍保持沉默。
次日,李某向周某表示,愿以2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A转让周某。周某不知房屋登记错误,立即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办理登记。孙某得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并要求周某返还房屋,周某拒绝返还,孙某为此事支出律师费、交通费共计2万元。孙某随即以李某违反委托协议为由,要求李某为其讨回房屋,并赔偿已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2万元。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
(1)乙公司何时取得对机动车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2)丙厂在未与甲公司事先沟通的情况下,变卖机动车并从所得价款中受偿修理费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1万元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4)租期未到的情况下,钱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交还房屋A?并说明理由。
(5)戊银行关于就拍卖价款优先于丁银行受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孙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赔偿2万元律师费、交通费?并说明理由。
(7)周某能否取得房屋A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本题考核动产抵押权的设定。乙公司在2015年5月20日取得抵押权。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是机动车抵押,属于动产抵押,抵押合同在5月20日生效,此时取得抵押权。
(2)本题考核留置权的效力。丙厂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未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期间履行债务,而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3)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维修义务。赵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 -万元维修费。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4)本题考核抵押与租赁。钱某无权要求赵某交还房屋。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因此租赁期限未满,钱某无权要求赵某交还房屋。
(5)本题考核重复抵押。戊银行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丁银行的抵押权是在6月20日登记,戊银行的抵押权是在6月15日登记,因此是戊银行的抵押权优先受偿。
(6)本题考核委托合同。孙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律师费、交通费。根据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孙某无偿委托李某办理登记,李某明知登记错误,是因故意而给孙某造成损失,李某应当赔偿。
(7)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周某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题目中房屋市场价格是690万元,而周某支付的价款是200万元,这不是合理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周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4.春明公司为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200万元。
春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相关部门拟定“初步发行方案”如下:
(1)拟发行5亿元人民币可转债,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2)债券票面利率头三年为每年1%,第四年为1. 5%,第五年为2%, 第六年为2.5%;
(3)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之日结束起满3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4)该可转债为无担保债券
经公司法务和中介机构修改“初步发行方案”后,春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行可转债决议。
2018年8月,春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债,根据公告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可以修正转股价格。
2019年5月,春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情形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5. 8亿有表决权的股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的议案获得3亿赞同票。
持有公司2018年8月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王某,被公司告知不能就此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进行表决,王某向公司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属于关乎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排除债券持有人的表决,不符合法律规定。
2019年8月,春明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公司债券的回售和利息兑付,受托管理人利勤证券及时召集了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拟由利勤证券以受托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春明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王某对利勒证券不满,欲更换受托管理人,遂以本人持有公司500万元可转债为由,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以上,回答下列问题。
(1)春明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其“初步发行方案”设定的债券票面利率,是否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并说明理由。
(2)“ 初步发行方案”的转股期限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林(3)“初步 发行方案”中无担保债券的设t,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2019年5月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权情况,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5)春明公司排除王某对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的表决,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利勤证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春明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说明理由。
(7)王某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本题考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条件。①春明公司财务状况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是1200+3 =400万/年,公司债券第- -年利率1%,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是5亿元的1%即500万。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足”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不符合规定。
②利率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本题考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份。转股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方案中是“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不符合规定。
(3)本题考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无担保债券的设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春明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是10亿元,应当提供担保。
(4)本题考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方案没有通过。根据规定,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题目中,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是5.8亿,赞成的有3亿股,没有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 /3以上,不符合规定。
(5)本题考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春明公司排除王某的表决,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6)本题考核受托管理人职责。利勤证券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7)本题考核债券持有人会议。王某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符合规定。2根据规定,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期公司债券总额是5亿,王某持有500万股,不足本期债券总额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