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六章“独立董事的职责”内容简单,但由于各条并列的职责,因此容易漏记。建议考生们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抓住关键词巩固知识点。
25年课程上新,购25送24,今年明年都能考> ✅ 新人福利领取,登录即送专属学习资料!>
注会考试24年在《经济法》科目的调整较为明显。抓住科目重要考点及新考点,将有助于在学习中覆盖考核内容。让所学都能够在考场游刃有余。更多备考重点,点击查看:2024年注会经济备考重点汇总>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七单元 独立董事制度
【知 识 点】
独立董事的职责
1、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1)项至第(3)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下列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文知识点内容根据张文辉老师面授集训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张老师2024年主讲的注会封闭集训考前逆袭提分冲刺班课程正在更新!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扫码加微领取更多干货资料>>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定于8月23-25日举行,其中经济法科目尤为注重检验考生的理解深度与记忆能力。备考期间,建议大家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积极归纳总结要点,运用对比法强化记忆。同时,请合理规划复习时间,紧密围绕教材及考试大纲,确保每个知识点都能被透彻理解与掌握。在此,财科学校预祝所有考生备考顺利,考试取得优异成绩!注会考前冲刺提分班名师助你高效备考!>>>
(本文由财科学校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