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政府补助
本章属于比较重要章,考察形式比较灵活,既可以独立出现客观题,也可以出现在计算分析题甚至是综合题。本章知识相对较易,需要全面掌握,预计分值在5分左右。
本章内容包括:
(1)政府补助的概述;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3)政府补助的列报。
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本节内容包括:
本节内容包括:
(1)会计处理方法;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退回;
(5)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方法包括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
(1)总额法
将政府补助全部确认为收益;
(2)净额法
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的扣减。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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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 (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 (营业外收支) |
总额法 |
记入“其他收益” |
记入“营业外收入” |
净额法 |
冲减“成本费用” |
冲减“营业外支出” |
提示: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既适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适用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通常先收到补助资金,再按照政府要求将补助资金用于构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1)总额法
即按照补助资金的金额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记入损益。
(2)净额法
将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按照扣减。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选择总额法的,应当记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选择净额法的,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在收到时应当先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1)收到时满足所附条件的,应确认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记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满足所附条件:
应先做预收款项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所附条件后,再转入“递延收益”。
四、政府补助的退回
已记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 |
应当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
(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 |
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记入当期损益; |
(3)属于其他情况 |
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
五、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
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是指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要将其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二)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贴息时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户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借款利息给予补贴。
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情况 |
会计处理方法 |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
①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 |
②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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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
企业先按同类贷款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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