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公司治理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一般章节。
本章涉及的内容包括
1、企业的起源与演进。
2、公司治理的概念及理论。
3、三大公司治理问题。
4、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
5、公司治理的基础设施。
本章考试的题型一般为客观题和简答题。“公司治理”这部分内容,近几年平均分值1分-8分。2018年列为一章,18年考试开始涉及主观题,19年后进入简答题。今年必须关注主观题需要重点关注三方面的内容:三大公司治理问题(主观题的概率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基础设施。2024分值估计在8分左右。
第四节 公司治理原则(选择题)
《OECD公司治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保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的基础。
公司治理框架应当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符合依法原则,并为有效的监督和执行提供支持。
具体6条(p358)
二、股东权利公平待遇和关键所有权功能。
公司治理框架应该保护和促进股东权利的行使。
(1)股东的基本权利。包括:
①可靠的所有权登记办法;
②委托他人管理股份或向他人转让股份;
③及时、定期地获得公司的实质性信息;
④参加股东大会和参与投票表决;
⑤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
⑥分享公司利润。
(2)股东有权参与涉及公司重大变化的决策并为此获得充分信息,这些重大变化包括:
①修改公司规章、公司章程或其他类似的公司治理文件;
②授权增发股份;
③重大交易,包括转让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造成公司被出售的结果。
(3)股东应有机会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有权了解包括投票程序在内的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则。
①股东应当充分、及时收到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议程等信息,也包括关于会议将要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全部信息。
②在合理的范围内,股东应当有机会对董事会提出问题,包括与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的问题,应当有机会增加股东大会议程中的议题并提出议案。
③应当创造便利条件,使股东能有效参与关键的公司治理决策,如提名和选举董事会成员。股东应能够对董事会成员和关键经理人员的薪酬公开发表意见。董事会成员和雇员的薪酬方案中的股权部分应得到股东的批准。
④股东可以亲自或由代理人投票,两者都赋予投票结果以同等效力。
④应消除跨国投票障碍。
④股东会的流程与程序应考虑全体股东的公平待遇。公司程序不应使投票过于困难或成本过高。
(4)应为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使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股东能就《OECD公司治理原则》中所界定的股东基本权利有关事宜相互协商。
(5)同类同系列的股东应享有同等待遇。
(6)关联交易的批准和执行
(7)少数股东应收到保护,使其不受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滥用权力,或他人为控股股东的利益而滥用权力的侵害,并应当享有有效的补救手段。
(8)应允许公司控制权市场以有效和透明的方式运作。
①有关资本市场中公司控制权收购、较大比例公司资产的出售、类似于合并的特别交易的规则和程序,都应明确制定和披露,以便投资者理解他们的权利和追索权。交易应在透明的价格和公平的条件下进行,以便各类股东的权利都受到保护。
②反并购机制不应作为董事会和管理层免受监督的借口。
三、机构投资者、证卷交易所和其他中介机构(p359-p360)
四、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治理框架应承认法律规定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利,并鼓励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在创造财富和工作岗位以及促进企业财务的持续稳健性等方面开展积极合作。
(1)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应得到尊重。
(2)如果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利益相关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能够获得有效的赔偿。
(3)应允许开发那些有利于业绩提升的员工参与机制。
(4)如果利益相关者参加了公司治理程序,则他们有权及时、定期获取与他们的权利有关的充分信息。
(5)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雇员及其代表团体)应有权自由地同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的非法或不道德的做法进行交流,并不得因行使该权利而妨碍其他权利的行使。
(6)公司治理框架应以有作用、有效率的破产制度框架和有效的债权人权利执行机制作为补充。
五、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治理框架应确保与公司重大事件有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披露,其中包括财务状况、业绩、所有权及公司的治理情况。
(1)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至少包括:
①公司的财务和业绩状况;
②公司经营目标;
③公司主要的股票所有权及相关的投票权;
④董事会和主要行政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
⑤关联方交易;
⑥可预期的重大风险因素;
⑦与雇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有关的重大事件;
⑧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制度。
(2)与根据会计、财务和非财务披漏的高质量标准,准备并披漏信息。
(3)公司每年应聘请独立、尽职、有执业资格的审计人员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由外部人员为董事会和股东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呈报的方式提供客观的证据。
(4)外部审计人员对公司股东负责,对公司负有审计中发挥应有的职业审慎的义务。
(5)信息传播的途径应确保信息使用人能够平等、及时、低成本地获取信息。
六、董事会的义务。
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和忠诚。
(1)董事会成员应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诚实、尽职、谨慎地开展工作,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当董事会的决策可能对不同股东团体造成不同的影响时,董事会应做到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董事会应具备高度的道德准则,并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4)董事会应履行特定的职责。包括:
①审查、指导公司的战略、重要行动计划、风险政策、年度预算和商业计划;决定公司的业绩目标;监督业绩目标的执行情况和公司的行为;监督重大的资本支出、收购和出售等行为。
②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并根据实际需要加以修改。
③选举并决定主要行政人员的报酬,监督他们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更换新的人员并对他们职务的交接进行监督。
④促使主要行政人员和董事会成员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一致。
⑤确保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和选举过程的正规性和透明度。
⑥监督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同公司之间的潜在的利益冲突,其中包括滥用公司资产和关联方交易中的舞弊行为。
⑦确保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的完整性,其中包括独立审计师的完整性;确保公司具备恰当的控制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和营运控制制度等,确保公司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相关的准则等。
⑧监督信息披露和交流的过程。
(5)董事会应能够在公司事务中做出客观独立的判断。
①董事会应考虑委派相当数量的非执行董事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判断。例如,为了确保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制度的完整性,对关联方交易进行审查,董事会的提名以及行政人员和董事会成员的报酬等事项。
②如果董事会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他们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予以明确并由董事会进行披露。
③董事会成员应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履行职责。
(6)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董事会成员应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信息。
(7)如果在董事会中设置员工代表是一项强制规定,董事会应当制定促进员工代表知情权和培训权的机制、以便员工代表有效地行使权利、最大程度地促进董事会有效性、知情权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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