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考题类型 |
简答题 |
考试分值 |
5分左右 |
高频考点 |
经济利益、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与审计客户发生人员交流、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
复习提示 |
本章和第22章属于每年必考简答题章节,均是介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要求,理解容易,需要记忆 |
本章教材变化
1.重新表述“判断网络事务所的条件、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内容”;
2.增加“上市实体”的概念。
第三节 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系
一、贷款和担保
(一)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获得贷款担保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获得贷款担保,除非该贷款或担保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进行的。此类贷款的例子包括按揭贷款、银行透支、汽车贷款和信用卡等。
2.即使会计师事务所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如果该贷款对审计客户或取得贷款的会计师事务所是重要的,也可能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范措施可能包括由网络中未参与执行审计业务并且未从该贷款中获益的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已执行的工作。
(二)从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其提供贷款担保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从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的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担保,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三)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四)在审计客户开立存款或交易账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开立存款或经纪账户,除非该存款或经纪账户是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开立的。
二、商业关系
(一)一般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与审计客户或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由于商务关系或共同的经济利益而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
商业关系 |
这些商业关系主要包括: (1)与客户或其控股股东、董事、髙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为该客户执行高级管理活动的人员共同开办企业; (2)按照协议,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产品或服务结合在一起,并以双方名义捆绑销售; (3)按照协议,会计师事务所销售或推广客户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客户销售或推广会计师事务所的产品或服务 |
防范措施 |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与审计客户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密切的商业关系。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此类商业关系,应当予以终止 (2)如果此类商业关系涉及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3)如果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与审计客户或其髙级管理人员存在此类商业关系,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时接受的水平 |
(二)与审计客户或利益相关者一同在某股东人数有限的实体中拥有利益
如果审计客户或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上述各方作为投资者的任何组合,在某股东人数有限的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拥有会涉及该实体经济利益的商业关系,除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这种商业关系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以及审计客户均不重要;
(2)该经济利益对一个或几个投资者并不重大;
(3)该经济利益不能使一个或几个投资者控制该实体。
(三)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如果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公平交易,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
交易性质特殊或金额重大 |
(1)如果交易的性质特殊或金额较大,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以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2)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①取消交易或降低交易规模; ②将相关审计项目组成员调离审计项目团队。 |
三、家庭和私人关系
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与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某类员工(取决于该员工在审计客户中担任的角色)存在家庭和私人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
1.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是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能够对被审计财务报表或会计记录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职位的员工(以下简称“特定员工”),或者在业务期间或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曾担任上述职务,将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该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拥有此类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2.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所处职位能够对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施加重大影响,将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可能包括:
(1)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团队,可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
(2)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职责,使该成员的工作不涉及其主要近亲属的职责范围,可能能够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近亲属
1.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近亲属是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三)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密切关系
1.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与审计客户的员工存在密切关系,并且该员工是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即使该员工不是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近亲属,也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拥有此类关系的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咨询。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可能包括:
(1)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团队,可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
(2)合理安排该成员的职责,使其工作不涉及与之存在密切关系的员工的职责范围,可能能够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四)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以外人员的家庭和私人关系
1.会计师事务所中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合伙人或员工,与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之间存在家庭或私人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员工在知悉此类关系后,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咨询。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可能包括:
(1)合理安排该合伙人或员工的职责,以减少对审计项目团队可能产生的影响;
(2)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复核已执行的相关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8月23日至25日举行,请各位考生精心规划备考进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在此,我们预祝所有考生都能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点击了解更多课程>>
(本文为北京财科学校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