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或有事项
本章属于非重点章,主要介绍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预计分值为4分左右。重点关注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和债务担保等内容的会计处理。考试主要考察形式为客观题,但是仍可以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得税会计等内容结合出现综合题,有关方面内容的结合大家应给予一定关注。
本章内容包括:
(1)或有事项概述;
(2)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3)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
(4)或有事项的列报。
第二节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本节内容包括:
(1)或有事项的确认;
(2)预计负债的计量;
(3)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复核。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
1.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应当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作为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资产只有在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情况下,才转变为真正的资产,从而予以确认。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此外,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还可能从第三方或其他方获得补偿。因此,或有事项计量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一)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应当分别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则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第二,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那么,如果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果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最佳估计数按照各自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二)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如果企业清偿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此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能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三、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复核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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