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 中的船舶吨税虽然不是大考点,确实年年都有考题的常考知识点。虽然计算相对简单,但却不可以战略性放弃,应该将此内容的分值应得尽得,所以同学们需要认真学习。
推荐阅读:
■24年注会新课大升级,买课送课,更划算!>>>
■面授集训旗舰班享更大优惠,免费住宿最高立减9000元千万不要错过>>>
■ 名师面授“高三式教学”管理!注会面授魔鬼封闭集训小班VIP名师伴学>>>
■ 财科学校面授集训各大班次随心选,六科联报立省6000>>>
(一)征税范围与税率
项目 |
具体规定 |
|
征税范围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简称“应税船舶”),应当缴纳船舶吨税 |
|
税率 |
优惠税率 |
适用优惠税率的船舶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税船舶 (2)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 |
普通税率 |
除了适用优惠税率的船舶之外的其他应税船舶 |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元/净吨)
(三)税收优惠
1.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前款第(10)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四)征收管理
项目 |
具体规定 |
征收机关 |
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
纳税期限 |
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 |
注册会计师《税法》向来有“碎法”之称,在备考之初就能将知识稳扎稳打的消化吸收,会更利于后期复习时重拾知识记忆。想要顺利通过考试的考生们,从现在开始跟上进度认真学习,注会备考是一个长跑的过程,想要更快进入学习状态,一定要找一个良好的备考氛围学习,这样也会潜移默化的提高你的学习效率,北京财科学校2024年注会长线面授集训班、周六日轻松通关班、高端精英班开课 ,“高三式”严管,提供食住,名师现场面授,课后一对一答疑解惑,问题不堆积,不过夜,一天10--12小时高效学习,助力一次通过。购课即赠同步直播+网课及机考系统 点击了解更多课程>>>
本文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由财科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北京财科学校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