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中,车船税是众多税种中相对较为简单的小税种,但客观题的小细节考核也要重视,简单分值学员们要应得尽得,基础知识要学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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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一)纳税义务人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二)征税范围
1.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不包括:
(1)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2)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
(三)税目、税率
税目 |
计税单位 |
税率 |
|
乘用车 |
每辆 |
定额税率(题目作为已知条件告知) |
|
摩托车 |
|||
商用车 |
客车 |
||
货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
挂车 |
|||
其他车辆 |
|||
船舶 |
机动船舶 |
净吨位每吨 |
|
|
游艇 |
艇身长度每米 |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五)税收优惠
1.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3.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免征车船税。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6.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7.对挂车按照货车税额50%计算车船税。
8.对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六)征收管理
项目 |
具体规定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
纳税地点 |
(1)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2)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3)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
纳税申报 |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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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由财科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北京财科学校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