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备考已经开始了,经济法科目董事会的相关内容,需要理解和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两个概念。财科已经为大家从多个角度整理好了,有需要的考生请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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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人数 |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职工代表 |
(1)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3)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副)董事长 |
(1)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任期 |
(1)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2)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召集、主持 |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表决 |
(1)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人数 |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
职工代表 |
(1)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2)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副)董事长 |
(1)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会议形式 |
(1)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临时会议: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②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
议事方式 |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知识点来源: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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