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备考已经开始了,在漫漫的备考长路上,只有前进的脚步才是希望的象征!以下为经济法预习考点合同订立的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预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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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方式
1.要约的界定
要约 |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 |
(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2)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2.要约的生效
作出方式 |
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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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
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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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
(1)有约定:按照约定 (2)无约定: ①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②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
其他形式 |
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
知识点来源:专题三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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