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备考已经开始了,经济法虽然有大量的法条需要我们记忆,但是切记不要死记硬背,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展开预习,经济法科目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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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解散事由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规则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确定清算人
①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②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③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知识点来源: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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