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预习备考已正式拉开帷幕。本阶段的核心策略在于——通过“前瞻性学习”抢占备考先机,考生可提前系统梳理教材中的核心考点,构建基础认知框架,为后续教材下发后的深化复习积蓄势能。具体而言,下文将重点解析“发出存货的计量”这一高频考点。该知识点作为存货成本核算的关键环节,涉及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多种计量方法的选择与实务应用,是后续学习存货跌价准备、利润计算等章节的重要基石。建议考生采用“三步抢学法”推进预习:第一步通过教材框架定位知识点坐标,第二步结合典型例题理解计量逻辑(如不同方法对成本与利润的影响差异),第三步归纳易错点(如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步骤的易错环节)。通过提前抢学该知识点,考生可在教材正式下发后快速进入“查漏补缺+综合应用”的深化复习阶段,有效避免“从头学起”的时间浪费,实现备考精力的合理分配与备考效率的倍增,真正做到“基础打牢,后续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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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第二章 存货
第二章 存货 发出存货的计量
一、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企业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提示:
(1)发出存货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
(2)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销货+期末存货。
(一)先进先出法【点拨】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点拨:
先进先出法下,当期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如果存货的市价呈上升趋势,则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四)个别计价法【点拨】
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批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会计处理,个别计价法可以广泛应用于发出存货的计价,并且个别计价法确定的存货成本最为准确。
点拨: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二、存货成本的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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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
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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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销售商品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点拨】 贷:库存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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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销售材料结转成本 |
借: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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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 |
生产领用的包装物 |
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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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包装物及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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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包装物及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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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拨:
因为存货已出售,结转存货跌价准务时不能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注:以上内容选自郝永老师《会计》面授课基础班讲义
(本文为北京财科学校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