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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单选】
下列关于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人民法院实质合并破产的裁定,具有对各关联企业实行公司法上组织合并程序的效力
B.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应由关联企业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采用实质合并方式进行重整的,重整计划草案中应当制定统一的债权分类、债权调整和债权受偿方案
D.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相互间设置的物权担保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实质合并破产中的“合并”,不是公司法、企业法上的组织合并,而只是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以对各关联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统一处理为目的的法人人格模拟合并。(2)选项B: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应由关联企业中的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核心控制企业不明确的,由关联企业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D: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但相互间设置的物权担保继续有效,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
【涉及知识点】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
注:以上习题内容出自财科教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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