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岗位设置(★★★)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以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3.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并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4类)的登记工作。
(3)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2024年调整)
适用单位 |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
需要考虑回避的岗位 |
单位领导人的法定范围内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法定范围内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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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回避的亲属 |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2024年《经济法基础》教材,面授通关班基础精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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