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生请注意!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我市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信息采集等业务事项的公告》了解到报名2025年中级会计考试需完成信息采集哦,相关要求请看下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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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入运行。为方便我市会计人员(含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通过全国平台办理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及属地关系调转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采集严格遵循属地原则。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户籍或居住所在地采集;我市在校学生则在学籍所在地采集信息。
信息变更所需材料与信息采集所需材料一致。
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社保缴纳证明(若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从事会计工作经历证明表》。若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张图片。
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若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张图片。
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若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张图片。
调转前注意事项:请确认不存在以下情况:信息采集尚未审核通过;存在审核中的信息变更申请、调转申请、奖惩申请以及视同继续教育申请;选择的调入地管理机构与当前所属管理机构相同。
会计人员应确保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除标准证件照片外,其他上传的图片格式均为 jpg、png,大小需大于 20KB 且不超过 500KB。
会计人员提交申请后,由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会计人员需自行关注审核结果,若审核被退回,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属地财政局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2。
附件 1. 从事会计工作经历证明表
附件 2. 属地财政局咨询电话
(附件内容请至官方原文通知查看)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
说明:以上政策性信息来自天津市财政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财科中级会计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