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备考预习已开始,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越早备考越能实现备考目标。北京财科学校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第六章预习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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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六章 资源税
【知识点】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施行。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
2.对进口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对出口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不免、不退已纳资源税。
3.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4.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
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订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5.除规定情形外,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二、资源税税目和税率
(一)税目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1.能源矿产
序号 | 税目 | 税目 | 征税对象 | 税率 |
---|---|---|---|---|
1 | 能源矿产 | 原油 | 原矿 | 6% |
2 | 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 | 原矿 | 6% | |
3 | 煤 | 原矿或者选矿 | 2%~10% | |
4 | 煤成(层)气 | 原矿 | 1%~2% | |
5 | 铀、钍 | 原矿 | 4% | |
6 | 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 | 原矿或者选矿 | 1%~4% | |
7 | 地热 | 原矿 | 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 |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3)煤,是指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煤成(层)气。
2.金属矿产,包含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序号 | 税目 | 税目 | 征税对象 | 税率 |
---|---|---|---|---|
8 | 金属矿产 | 黑色金属 | 原矿或者选矿 | 1%~9% |
9~17 | 有色金属 | 原矿或者选矿 | 2%~20% |
3.非金属矿产,包括矿物类、岩石类、宝玉石类。
序号 | 税目 | 税目 | 征税对象 | 税率 |
---|---|---|---|---|
18~25 | 非金属矿产 | 矿物类 | 原矿或者选矿 | 1%~12% |
26~27 | 岩石类 | 原矿或者选矿 | 1%~10% | |
28 | 宝玉石类 | 原矿或者选矿 | 4%~20% |
4.水气矿产
序号 | 税目 | 税目 | 征税对象 | 税率 |
---|---|---|---|---|
29 | 水气矿产 | 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 | 原矿 | 2%~5% |
30 | 矿泉水 | 原矿 | 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 |
5.盐
序号 | 税目 | 税目 | 征税对象 | 税率 |
---|---|---|---|---|
31 | 盐 | 钠盐、钾盐、镁盐、锂盐 | 选矿 | 3%~15% |
32 | 天然卤水 | 原矿 | 3%~15%或者每吨(立方米)1~10元 | |
33 | 海盐 | 2%~5% |
2023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19日,想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北京财科学校会持续更新预习阶段学习方法及知识点,一起坚持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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