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备考预习已开始,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越早备考越能实现备考目标。北京财科学校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第九章预习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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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九章 烟叶税
【知识点】烟叶税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单位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3.计税依据: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
4.税率:20%
5.烟叶税应纳税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20%)=收购价款×(1+10%)×20%
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纳税地点: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纳税期限:按月计征,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2023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19日,想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北京财科学校会持续更新预习阶段学习方法及知识点,一起坚持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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