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备考预习已开始,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越早备考越能实现备考目标。北京财科学校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第二章预习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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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二章 增值税
【知识点】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一、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1.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价格优惠(事前)。如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
①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NO;
②未在同一张发票是分别注明的,NO;
③实物折扣的,NO。且实物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④企业所得税:买一赠一,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事后);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3.销售折让
4.以旧换新
5.还本销售
6.以物易物
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分别确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7.直销企业
8.包装物押金
9.金融服务销售额的确认
2023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19日,想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北京财科学校会持续更新预习阶段学习方法及知识点,一起坚持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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