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备考预习已开始,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越早备考越能实现备考目标。北京财科学校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第二章预习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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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二章 增值税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一、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一)销售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的货物外,在进口环节均需要缴纳增值税。
(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劳务)
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四)销售服务
包括交通运输服务、电信服务、邮政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
1.贷款服务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2023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19日,想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北京财科学校会持续更新预习阶段学习方法及知识点,一起坚持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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