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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错考试知识点

发布时间:2018/7/7  来源: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
物权生效的条件

()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公式、对坑规则

变动公示规则

对坑规则

所有权

一般动产

交付

占有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

登记

动产抵押权

合同生效

登记

动产的质权

交付

占有

()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公式、对坑规则

变动公式规则

对坑规则

房屋所有权

登记

登记

房屋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合同生效

登记

地役权

【解释1】登记生效指的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2】有的物权生效条件并不是登记,而是登记对抗,登记对抗指的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3】继承取得的物权可以不登记,但是将物权再次转让的话,需要登记。比如甲基于继承取得父亲的房子,不登记就取得所有权,但是转卖其他人的话就需要登记。

CPA经济法知识点那么多,最好可以通过列出表格方式进行对比学习,这样一目了然,减少记混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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