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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第三章

发布时间:2018/10/9  来源:北京财科学校  作者:北京财科学校  点击数: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知识点】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摩托车生产企业
B.委托加工烟丝的卷烟厂
C.进口高档化妆品的的外贸公司
D.零售超豪华小汽车的4S店

E.自产自用成品油的成品油生产企业

F.受托加工实木地板的企业

【答案】ABCDE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有(    )

A.体育上有的发令纸   

B.舞台用的卸妆油

C.高尔夫车   

D.游艇

E.木制一次性筷子

F.果啤

【答案】DEF

【解析】选项ABC: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单选题】下列委托加工行为中,受托方(非个体工商户)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的有(    )。
A.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小汽车
B.某企业委托加工化妆品,受托方提供原材料
C.甲企业将原材料卖给乙企业,甲企业作为受托方为乙企业加工一批鞭炮

D.甲企业以乙企业名义购入原材料,接受乙企业的委托加工卷烟

【答案】A
【解析】选项BCD:受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不涉及代收代缴消费税。

【知识点】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征税办法的有(   )。

A.白酒       

B.卷烟      

C.涂料       

D.电池   

E.啤酒     

F.成品油

【答案】AB

【解析】只有卷烟、白酒实行复合计税。

【知识点】综合知识点考察

【例题】

甲企业为卷烟企业,有烟草批发许可证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企业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企业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全部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95万元。

3)甲卷烟厂以自产烟丝,成本为800万元,委托M企业加工成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按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甲卷烟厂收回M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4)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

5)甲卷烟厂收回甲类卷烟后,将其中20箱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公司。

6)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7)丙批发企业将15箱B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75万元,剩余的5箱B类卷烟零售,取得零售额35.1万元。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率:每标准条调拨价大于等于70元的(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小于70元的(乙类卷烟)为3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企业和M企业当月分别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卷烟厂销售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甲卷烟厂丙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卷烟厂向烟草零售商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卷烟厂用于投资的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丙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7.52+1+0.3)÷(1-30%)×30%=25.21(万元)

M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800+500×0.1+500×250×200×0.003/10000÷(1-56%)×200÷500×56%+200×150÷10000=439.55(万元)

2)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对外销售额为95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时计税价格=(57.52+1+0.3)÷(1-30%)=84.03,不属于直接销售,应计算缴纳消费税=95×30%-84.03×30%=3.29(万元)。

3)A类卷烟每标准条价格=200÷80÷250×10000=100(元),税率为56%0.003元/支,甲卷烟厂丙批发企业销售A类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200×56%+80×150÷10000=113.2(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甲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20箱售价86.58÷(1+17%)=74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时计税价格=(800+500×0.1+500×250×200×0.003÷10000÷(1-56%)×20÷500=77.95(万元),属于直接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4)委托加工收回的甲类卷烟,销售给烟草零售商专卖店80箱销售额3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时计税价格=(800+500×0.1+500×250×200×0.003÷10000÷(1-56%)×80÷500=311.8(万元),属于直接销售,不缴纳生产环节的消费税。

甲卷烟厂向烟草零售商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1%+80×250×200×0.005÷10000=33+2=35(万元)。

5)甲卷烟厂用于投资的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100×300÷80×11%+100×250×200×0.005÷10000=41.25+2.5=43.75(万元)。

6)批发企业批发给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

丙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150×11%+30×250×200×0.005÷10000+35.1÷(1+17%×11%+5×250×200×0.005÷10000=16.5+0.75+3.3+0.125=20.68(万元)。

【例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包装费50万元、优质费20万元,当月没收逾期未退的白酒包装物押金1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不含税出厂价95元/瓶,门市部对外销售不含税价格为100元/瓶。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4)为某企业特制一批白酒,用自产原浆白酒500斤勾浆68°白酒980斤,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68°白酒生产成本为240元/斤

5)销售下属销售公司42°白酒500斤,不含税出厂价100元/斤务机关认为销售价格明显低,月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同类白酒的平均价格为220元/斤

(说明: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 0.5元/500克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烟酒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5)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向对方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计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就要计入销售额计税,所以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不需要再计入销售额计税。

本月向甲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1000×2×0.5/10000+(200+50+20)/(1+17%)×20%=48.1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00×1800×10%/10000=1.8(万元)。用已税药酒继续加工药酒,不得抵扣已含的消费税。

4)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缴纳消费税。(散装药酒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所以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

5)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240×980×(1+10%)+980×0.5]/(1-20%)×20%+980×0.5=6.53(万元)

6)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500×220×60%×20%+500×0.5=13450元)

【例题】

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PU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款l.7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l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税款0.34万元;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球包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25万元/个。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28万元。

3)购进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50万元、增值税税款25.5万元,委托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款5.1万元。

4)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的80%当月已经销售,收到不含税价款300万元,尚有2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在11月初对甲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企业已经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其他相关资料: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l0%,以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5)主管税务机关对丙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案及解析】

1)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0.25×100×10%=2.5(万元)(受托方有同类售价,所以按照同类售价计税,不需要组价,千万注意不要看到委托加工,第一反映就是组价,只有没有同类售价的情况下才需要组价,组价不是第一选择。)

2)甲企业批发球包收取不含税价款28万元每个球包售价0.28万元,不属于直接销售,要缴纳消费税。

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28×10%-2.5=0.3(万元)。

3)由于丙企业并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所以甲企业收回后需要补缴消费税。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照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所以销售高尔夫球杆需要交纳消费税,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30(万元)

4)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150+30)÷(1-10%)×10%×20%(留存的部分)=4(万元)

5)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税了,但要按《征管法》的规定,处以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例题】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7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判断甲厂和乙厂是否为关联企业并说明理由。

要求(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要求(3):判断业务(3)是否为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并说明理由。

要求(4):指出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及数额。

要求(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与解析】

1)甲厂与乙厂属于关联企业。根据规定企业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就属于关联企业。本题中“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所以双方属于关联企业。

2)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在计算消费税时准予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40×5%-(50+1)×40%×5%=0.98(万元)。

3)业务(3)不属于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税法中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本业务中,乙厂是委托方,甲厂是受托方,由于是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所以不能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处理。

4)此种行为认定为甲厂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给乙厂,所以甲厂是该业务的消费税纳税人。其计税依据=(30.6+5)/(1-5%)=37.47(万元)。

5)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7.47×5%-(50+1)×60%×5%-=(万元)。

【例题】

某礼花厂2017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12000元,当月购进已税鞭炮30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每箱购进金额为3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8000元。其余为当月生产领用。

2)当月生产甲鞭炮120箱,销售给A商贸公司1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0元;其余20箱通过该企业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50元。

3)当月生产乙鞭炮500箱,销售给B商贸公司25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100元;将200箱换取火药厂的火药,双方按易货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的50箱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礼花厂销售给A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礼花厂销售给B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礼花厂门市部销售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礼花厂用鞭炮换取原材料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礼花厂鞭炮作为福利发放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礼花厂当月允许扣除的已纳消费税。

7)计算礼花厂当月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1)礼花厂销售给A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100×800×15%=12000(元)。

2)礼花厂销售给B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250×1100×15%=41250(元)。

3)礼花厂门市部销售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20×850×15%=2550(元)。

4)礼花厂用鞭炮换取原材料应缴纳的消费税=200×1100×15%=33000(元)。

5)礼花厂鞭炮作为福利发放应缴纳的消费税=50×1100×15%=8250(元)。

6)礼花厂当月允许扣除的已纳消费税=(12000+300×300-8000)×15%=14100(元)。

7)礼花厂当月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12000+41250+2550+33000+8250-14100=82950(元)。

【例题】

坐落在市区的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12月进口一批高档香水精,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85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5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后发生装卸费10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5万元,海关于1215日开具了专用缴款书,日化厂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日化厂将进口的香水精的80%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本月从国内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20.40万元,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

(本月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在本月认证并抵扣,关税税率为5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税金;

2)计算境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税金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及解析】(1)进口关税=(85-10+5+5+5)×50%=90×50%=45(万元)

进口消费税=(90+45)÷(1-15%)×15%=23.82(万元)

进口增值税=(90+45)÷(1-15%)×17%=27.00(万元)

2)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00×17%-20.40-27.00=37.6(万元)

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500×15%-23.82×80%=55.94(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7.6+55.94)×(7%+3%+2%)=11.22(万元)。

【例题】

位于市区的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出口经营权),高档化妆品最高售价0.15万元/每箱,平均售价0.12万元/箱,成套化妆品0.3万元/套,均为不含税售价。2017年10月、1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0月购进业务: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购货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9.09万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2%;从国外进口一台检测设备,关税完税价格26万元,关税税率20%。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支付境外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60万元、到达我国海关起卸前的运输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关税税率为20%。(进口的化妆品单独核算)

2)10月产品、材料领用及毁损情况: 由于管理不善部分外购材料被盗,购进成本23.19万元,其中包括运费成本3.19万元;生产车间领用外购原材料,购进成本125万元;企业将特制的高档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6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

3)10月销售业务:内销高档化妆品17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其中包括护发品6万元,发生销货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5.46万元:出口高档化妆品取得销售收入500万元人民币;出护发品取得销售收入140万元人民币。

4)11月购进业务:从甲企业购进胭脂、香水等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60万元、增值税44.2万元;从某物资公司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00万元、增值税3万元;从某汽车厂购进小轿车,用于厂部接待使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5)11月销售业务:内销高档化妆品2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销售成套高档妆品550套,取得不含税销售额l65万元,由于购货方延期支付货款,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延期付款利息4.68万元;出口高档化妆品取得销售收入420万元人民币。

6)11月产品、材料领用业务:本月领用库存进口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该批高档化妆品买价120万元。

7)11月以800箱高档化妆品与某企业换取原材料,合同约定,高档化妆品按平均价计价,原材料等价供应,双方均按合同约定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11月加工业务:为某影视公司演员加工订做油彩以及卸妆油,收取价税合计93.6万元,另外,赠送30套自产成套化妆品给影视公司试用。

假定化妆品和护发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税法规定,在本月认证抵扣,出口业务单据齐全并符合规定,在当月办理退税手续。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201710月该化妆品厂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2017l0月该化妆品厂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201710月该化妆品厂应退增值税额。

4)计算201710月该化妆品厂应纳消费税。

5)计算201711月该化妆品厂应缴纳消费税。

6)计算201711月该化妆品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解析】

1)业务1:购入原材料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的损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内销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

业务2:外购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该化妆品厂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19.09×11%+26×(1+20%)×17%+260+10+5)×1+20%/(1-15%)×17%-(23.19-3.19)×17%-3.19×11%+25.46×11%=85+2.1+5.30+66.00-3.4-0.35+2.8=157.45(万元)。

2)业务2:自产高档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计算销项。

该化妆品厂10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90×17%+6×(1+5%)÷(1-15%)×17%=50.56(万元)。

3)2017年10月该化妆品厂应纳增值税=50.56-157.45+(500+140)×(17%-13%)=-81.29(万元)

免抵退税额=(500+140)×13%=83.2(万元)>81.29万元,二者相比取其小者,所以201710月该化妆品厂应退增值税额81.29万元。

4)2017年10月该化妆品厂应纳消费税=260+10+5)×1+20%/(1-15%)×15%+6×(1+5%)÷(1-15%)×15%+(200+90)×15%=58.24+1.11+43.5=102.85(万元)。

5)

业务5:购货方延期付款的利息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化妆品免消费税;

业务6: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抵扣消费税;

业务7: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0.15万元/箱)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增值税适用平均价格(0.12万元/箱)作为计税依据。

业务8: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2017年11月该化妆品厂应缴纳消费税=[300+165+4.68÷1.17+0.15×800]×15%+0.3×30×15%-120×15%=88.35+1.35-18=71.70(万元)。

6)11月份应纳增值税=[300+165+4.68÷1.17+0.12×800+93.6÷1.17]×17%+0.3×30×17%(业务8)-[44.2+3+0.12×800×17%-420×(17%-13%)]=64.46(万元)

外购小轿车用于厂部接待使用,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原材料,消费税计税价格从高,增值税计税价格为平均价。

201711月该化妆品厂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1.70(消费税)+64.46(增值税)+54.6[(免抵退税420×13%=54.6(万元),当期应纳税额是正数,所以免抵金额为54.6万元。)]×7%=13.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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