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甲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是收到书面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股东赵某拟对外转让股权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欲行使优先购买权者,请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20日内提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是( )。
A.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内
B.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80日内
C.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
D.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
【财科答案】D
【财科解析】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 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30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30日。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的是()。
A.债务人
B.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债权组
C.管理人
D.人民法院
【财科答案】A
【财科解析】选项A: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债务人执行。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涉及生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在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交易所不受 理其重新上市申请。该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起算日是()。
A.股票被标记为"ST"之日
B.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日
C.股票被交易所终止上市之日
D.证监会的相关行政处罚公告之日
【财科答案】B
4.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要约不属于意思表示
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
C.以公告方式发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D.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财科答案】C
【财科解析】(1)选项A:要约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2)选项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属于法定沉默), 视为接受继承。(3)选项D: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参股股东拟于-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特定比例及以上的,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审核批准。该特定比例是( )。
A.5%
B.15%
C.8%
D.10%
【财科答案】A
6.甲公司分立成乙、丙两公司。根据分立协议,乙公司承继甲公司20%净资产,丙公司承继甲公司80%净资产以及所有负债。甲公司的到期债权人丁公司接到分立通知后,要求上述相 关公司立即清偿债务。下列关于丁公司债务清偿请求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公司仅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20%的责任
B.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不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C.丁公司可请求乙、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80%的责任
【财科答案】C
【财科解析】选项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的被告是()。
A.公司
B.对该决议投赞成票的董事
C.董事会
D.出席会议的董事
【财科答案】A
【财科解析】选项A:原告请求确认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 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8.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作为间接购买人的消费者,不能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B.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C.原告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须以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相关垄断行为违法为前提
D.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专门性问题所作说明,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证言
【财科答案】B
【财科解析】(1)选项A:消费者只要因垄断行为受损,也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原告。(2)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的。(3)选项D: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至二名具有 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形式,而是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
9.我国《外汇管理条例》在适用范围上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特定主体,仅对其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 主体的是( )o
A.到广州旅游1个月的美国公民甲
B.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丁
C.在北京设立的中德合资经营企业乙
D.已在上海连续居住3年的法国公民丙
【财科答案】A
【财科解析】(1)选项A:在中国短期旅行的美国公民甲属于"境外个人",仅对其发生在 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2)选项BD: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中国公民丁、已在上海连续居住3年的法国公民丙属于"境内个人",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3)选项C:属于"境内机构",不论其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发 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10.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债务由各合伙
人平均承担。现该合伙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12万元,甲向债权人清偿了 9万元,乙向债 权人清偿了 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债务内部追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向丙或丁追偿
B.甲可以向丁追偿3万元
C.甲可以向乙追偿3万元
D.甲可以向丙追偿6万元
【财科答案】B
【财科解析】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债务由各合伙人平均清偿,即每人承担3万元,此时甲可以向丙或丁追偿3万元,不可以向乙再追偿。
1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发生特定行为时,应
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行为的是()。
A.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实施无偿划转
B.国家出资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C.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部分实施无偿划转
D.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资产置换
【财科答案】B
【财科解析】选项ACD:属于可以不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的事项。
1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权利能力的是()。
A.刚出生的婴儿
B.智能机器人
C.植物人
D.病理性醉酒的人
【财科答案】B
【财科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智能机器人尚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1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当最先支付的是( )。
A.法定补偿金
B.所欠税款
C.社会保险费用
D.职工工资
【财科答案】D
【财科解析】选项D: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清偿顺序依次为: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14.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张金额为3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购买设备的价款。乙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在丙公司提示付款前,甲、乙公司之间的设备买卖合同因乙公司欺诈而被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下列主张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
B.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绝付款
C.请求乙公司返还35万元价款
D.请求丙公司返还汇票
【财科答案】C
【财科解析】(1)选项ABD: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而为的票据行为,当事人可能因此而应承 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是,票据行为的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因此,出票人不得请求返还汇票、不得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付。(2)选项C: -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以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
15.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传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传达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意思表示
B.单方意思表示不能传达
C.传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传达
【财科答案】D
【财科解析】(1)选项A:传达的任务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2)选项B:传达是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忠实地转述给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单方意 思表示可以传达。(3)选项C:传达人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16.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丁分别持有某合伙企业18%.20%. 27%和35%的财产份额。合伙 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当经持有3/5以上合伙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同意。现甲 欲将其持有的10%财产份额转让给非合伙人戊,并将剩余8%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丙。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未经乙、丙、丁一致同意,甲不得将其财产份转让给戊
B.未经丁同意,甲不得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丙
C.经丙、丁同意,甲即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戊
D.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丙
【财科答案】C
【财科解析】(1)选项A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致同意。即有约定按照约定, 本题中约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经持有3/5以上合伙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同意即可,因此,经丙、T (合计62%)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财产份额。(2)选项BD: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以自由转让,通知即可。
17.下列关于我国国营贸易制度的表述中,符合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专属经营,一律不得由其他企业经营
B.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C.国家可以对全部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D.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
【财科答案】B 【财科解析】(1)选项A: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2)选项 C:国营贸易是世界贸易组织明文允许的贸易制度,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3)选项D: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是否在国际贸 易中享有专营权或者特许权,与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并无必然联系。
1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
A.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财科答案】C
19.甲、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丙公司,约定由乙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以丙公司名义与丁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丙公司因故未成立,尚欠丁公司房租2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金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甲承担全部责任
B.由甲、乙依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C.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D.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财科答案】D
【财科解析】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自动承担该合同义务。公司未成立,则单-发起人独自承担设立所产生的 债务;发起人为数人的,连带承担债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7条规定:"任何国家或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 国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该条款体现的原则是( )。
A.统一管理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公平自由原则
D.互惠对等原则
【财科答案】D
2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
B.有限合伙人不得监督合伙事务执行情况
C.合伙事务应由出资最多的合伙人执行
D.法人不得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财科答案】A
【财科解析】(1)选项AC: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选项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 况。(3)选项D:法人如果是普通合伙人,则可以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2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
C.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非经国务院审批不得转让
D.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财科答案】A
【财科解析】(1)选项B: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2)选项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 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选项 I):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非所有均自动续期。
2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科创板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 意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的是()。
A.保荐人
B.证券业协会
C.证券交易所
D.证监会
【财科答案】C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 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股票发行行为中,应报证监会核准的有()。
A.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为200人
B.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C.非公众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D.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财科答案】BD
【财科解析】(1)选项A: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选项B: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还是非公开发 行新股,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3)选项C: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进行审查。(4)选项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但是这里不太严谨,没考虑科创板是注册制的情形,鉴于本题是多选题,所以选上I)。
2.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可
以采取的措施的有( )o
A.进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B.查询、冻结经营者账户
C.复制被调查经营者的有关电子数据
D.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财科答案】ACD
【财科解析】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入被调査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选项A); (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 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3)查阅、复制被调査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 等文件和资料(选项C); (4)查封、扣押相关证据(选项D); (5)查询(不包括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选项B)。
3.乙拾得甲丢失的手机,以市场价500元出让给不知情的旧手机经销商丙。根据物权法律制
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拾得手机后,甲即失去手机所有权
B.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但应向丙支付500元
C.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D.甲有权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财科答案】CD
【财科解析】(1)选项AC: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2)选项BD:如果遗失物通 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 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4.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解中,正确的有()。
A.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
B.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状态本身并不违法
C.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未必是"独占"者
D.市场支配地位可能由多个经营者共同具有
【财科答案】ABCD
【财科解析】(1)选项A: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2) 选项B: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合法取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不视为非法。(3)选项C:具有市场 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未必是"独占"者。(4)选项D: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经营者共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参与表决的事项有( )。
A.公司合并
B.变更公司形式
C.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D.公司解散
【财科答案】ABCD
【财科解析】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 -次或者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
6.甲公司股东吴某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资格对吴某提起向
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之诉的有( )。
A.甲公司
B.甲公司其他股东
C.甲公司董事会
D.甲公司监事会
【财科答案】AB
【财科解析】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7.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査范围的有()。
A.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的影响
B.外商投资对相关市场的集中度的影响
C.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影响
D.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
【财科答案】ACD
【财科解析】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1)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施的影响;(2)外商投 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3)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4)外商投资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5)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 响;(6)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
8.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汇市场可以划分为外汇零售市场和外汇批发市场。下列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中,形成外汇批发市场的有( )。
A.银行与企业之间进行的柜台式外汇买卖
B.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
C.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
D.银行与银行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
【财科答案】BD
【财科解析】外汇批发市场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外汇买卖所形成的市场,也称银行间外汇市场。
9.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有()。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收款人名称
D.票据金额
【财科答案】CD
【财科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10.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有()。
A.债权人发送催收信件到达债务人
B.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C.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D.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提供担保
【财科答案】ABCD
1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
B.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
C.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D.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不能取得债权的从权利
【财科答案】ABC
【财科解析】(1)选项AC: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选项B: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 让。(3)选项D: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质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案例1】(本小题17分。)
2018年6月18 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年,约定到期本息-并偿还100万元。同 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7月17 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于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 务未作约定。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 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未果。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 丙表示拒绝。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 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 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机开走。11月16 日, 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丁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11月17 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己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借款合同约定的100万元本息中,多少金额的约定是无效的?并说明理由。
请在下方答题区内作答。
(2)乙向甲主张还款的100万本息中,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3)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是否已有效设立?并说明理由。
(4)甲和乙之间"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 由°
(5)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6)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因甲的解约通知而解除?并说明理由。
(7)甲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挖掘机?并说明理由。
【财科答案】
(1)甲与乙借款合同约定的100万元本息中,4.8万元的约定无效。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乙向甲主张还款的100万本息中,法院应支持86.8万元。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
(3)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根据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 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甲和乙之间"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的约定无效。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 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该流押条款无效。
(5)丙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6)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甲的解约通知而解除。根据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7) 甲无权要求戊返还挖掘机。根据规定,转让人虽然没有处分权,但如果受让人为善意, 转让价格合理,标的物己交付或登记的,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的物,受让人即可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案例2】(本小题18分。)
新银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股。2015年5月2 2日,新银公司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该议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物灵公司、宝华公司与元基公司;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物灵公司认购4000万股, 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共认购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7.5元/股。5月26 日,新银公司与三 股东正式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协议签订前,物灵公司持有新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8%;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签有-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股比例为10%;新银公司董事、监事及髙级管理人员及其…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2%。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承诺在此次非 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不以任何形式增持新银公司股份。
自2015年6月起,宝华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账户通过场内交易增持新银公司股份。截至2015 年12月8日,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9%。物灵公司认为,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不属于"社会公众股东",在宝华公司通过场内交易增持后,新银公司如仍按《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增资扩股,将导致新银公司的股份分布违反证券法的规定。董事会决定调 整非公开发行方案。2015年12月16日,新银公司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已同意公司暂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新银公司董事会经与物灵公司协商,形成如下意见:鉴于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的失信行为, 不再将其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调整后的股票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由物灵公司全额认购。物灵公司认购后,所持新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30%,会触发强制要约收购 义务。物灵公司认为,因其已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所以只要新银公司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豁免要约收购即可,无须向证监会申请豁免。根据以上意见,2016 年2月1日,新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1")。次日,新银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将于2月19日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物灵公司、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应当对该议案表决予以回避。2016年2月5日,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向新银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2"),提议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全额认购拟非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同时,对上述关于回避表决的要求提出异议。
2016年2月19 日,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对议案1投了反对票,对议案2投了赞成票。议案2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1 未获通过。物灵公司未参与此次股东大会表决,但在会后向董事会提出质疑: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无权提出临时提案,更无权参加此次股东大会并对议案1和议案2进行表决。
物灵公司认为,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属于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的事由,故而于2016年4 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2月19日新银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2的决议。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物灵公司认为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不属于"社会公众股东",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 物灵公司关于"在宝华公司通过场内交易增持后,新银公司如扔按《非公开发行股票 议案》增资扩股,将导致新银公司的股份分布违反证券法的规定"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 物灵公司关于"因其已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所以只要新银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豁免要约收购即可,无须向证监会申请豁免"的观点,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 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参加新银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议案1进行表决,是否符合证券 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 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参加新银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议案2进行表决,是否符合证券 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 物灵公司关于"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无权提出临时提案"的观点,是否符合公司法律 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7) 物灵公司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日期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 由。
【财科答案】
(1)物灵公司的观点正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社会公众股东 指不包括下列股东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①持有上市公司10蜀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致行动 人;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在本案中,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股比例为10%,不属于社会公众股东。
(2)物灵公司的观点正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在本案中:①宝华公司增持后,各方的持股比例为: 物灵公司28%、宝华和元基公司29%、新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12%,合计69%;②如果继续按原方案增资扩股,新银公司股本将增至2. 5亿元,由于全部 新增股本由大股东认购,因此,全部3方大股东将合计持股20000X69昵+5000 =18800万股, 占增资扩股后股本25000万股的75. 2%,导致公开发行的股份低于25%。
(3)物灵公司的观点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4)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参加议案1的表决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是指董事会决议己确定为本次 发行对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本案中,议案1确定的发行对象为物灵公司,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不属于该议案的关联方,可以参加表决。
(5)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参加议案2的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是指董事会决议已确定为本 次发行对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本案中,议案2的发行对象即为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故应当回避表决。
(6)物灵公司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在本案中,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合计持股已达 29%, 2月5日提出提案距临时股东大会2月19日召开己足10日。
(7)物灵公司起诉日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该60日期间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算,超过该期间,股东即丧失诉权。在本案中,决议2月19日作出,起诉时间为4月29 日,明显已经超过60 日。
【案例3】(本小题10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 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最高得分为15分。)
A公司为结清欠款,向B公司签发--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交付给B公司销售经理甲。甲偶然获知B公司拟将其辞退,心生愤懑。甲知悉B公司拖欠C公司-笔50万元的贷款,且与C公司负责人乙熟识,遂伪造B公司财务专用章及财务负责人名章,加盖于支票背书人 栏,将该支票交付给乙,但未在被背书人栏记载C公司名称。C公司欠D公司-笔贷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支票交付给D公司。
D公司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支票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发现支票上的B公司财务专 用章及其财务负责人名章系伪造,遂予拒绝。D公司向A、B、C公司追索,三公司均以票据系甲伪造为由拒绝。D公司遂要求甲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2)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财科答案】
(1)A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A公司),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
(2)B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B公司)不 承担票据责任。
(3)C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C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4)甲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甲)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案例4】(本小题10分。)
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 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重整期间,管理人确认:A公司存在欠税、拖欠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 无法向预付费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储值金等情况。管理人提议按照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表示异 议,认为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重视,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中分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 的80%;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 立即退还押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破产申请书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2)A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其制作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关于分设小额债权组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设立小额债权组应当由谁决定?
(4)根据会议表决情况,A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5)对于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财科答案】
(1)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①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②申请目的;③申请的事实和理由;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A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其制作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3)①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关于分设小额债权组的要求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②是否设立小额债权组由人民法院决定。
(4)A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进行表决时,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 决权2/3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组计划草案。
(5)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无权要求立即退还押金)。